财通证券10月18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复函,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应当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安排,结合自身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公司应当按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和浙江证监局报送互换便利资金运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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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10月18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复函,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应当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安排,结合自身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公司应当按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和浙江证监局报送互换便利资金运用情况。